毛仲的臂力,在现代特种兵中,并不特别过分,可是,比起一般人来说,已经很恐怖了,而这敌将逃跑的速度,所谓箭一样快,完全是依照一般人的视觉来计,所以,当那枚铜铳沉重的旋转着飞砸到了他的背上的时候,竟然将之一下就砸倒了。
毛仲飞身而上,扑到了敌将的身上,右手里的刀,以背狠狠地斜击,砸到了这家伙的铁盔的侧面。
尽管隔着铁盔,人体太阳穴的位置,仍然是最脆弱的,这家伙嗯一声就昏了。
毛仲从背后揪起这位的脖子,不放心,又用刀背猛砸了几下,然后,使之桃花盛开。
“把总大人?”船舱外面的叛军显然不是傻瓜,立刻就听到了风声,一个家伙赶了过来。
把总?这么小的虾米?
毛仲心里很不爽,要是毛承禄那样的大将该多好?老子抓着一个就可以控制敌人的全军了。
没有什么好说的,毛仲挥刀一记,将那家伙的肚子捅了个正着。尽管有甲衣挡着,仍然够他小子受的。毛仲的刀,能够感受出突破了甲片的突然滑腻。肯定是切进了皮肤和单薄的腹部肌肉保护组织里面了。
叛军怪叫一声,倒了出去。
“谁?怎么了?”
“喂,你怎么了?”
好几个叛军在船舱外面一起呼喊。
这让毛仲很快就改变了主意,本来,他计划将敌人完全袭杀,一个也不剩下的,。现在。自己一人杀出去,就是再骁勇,也难免要吃亏,所以,还是重版逮捕毛承禄的故事吧。想到这里,他将昏迷了的敌将抓起,用刀敲打掉头盔,暴露出脸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