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乡土性的地方自足时代是过去了。超过于地方性的公务日渐复杂,要维持这有权无能的中央是不合时宜了,这一点任何人都应该承认的。事实的需要使中央的任务日益扩大。这扩大并不引起制度上的困难,因为中国的传统本是中央集权的,甚至可以说,在法律上中央的权力可以大到无限。于是防止权力被滥用的第一道防线溃决了。无为主义的防线的溃决我们不必加以惋惜,这本是消极的办法,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我在本文中想提出来检讨的是第二道防线,在专制和集权名义所容忍着的高度地方自治。保甲制度的推行把这防线也冲破了。
保甲制度是把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筑到每家的门前,最近要实行的警管制更把这轨道延长到了门内。保甲制度有它推行的原因,自上而下的轨道半途停下来,像传统的形态,对于政令的执行是不易彻底的。为了要在这单轨上开快车,轨道是延长了。保甲制度本来是有意成为基层的自治单位,从这起点筑起一条公开的自下而上的轨道,实现现代的民主政体。如果能贯彻这目的自然是好的。设计这制度的人却忽略了一点,政治是生活的一部分,政治单位必须根据生活单位。生活上互相依赖的单位的性质和范围却受着很多自然的、历史的和社会的条件所决定。我们绝不能硬派一个人进入一个家庭来凑足一定的数目。同样的,地方团体有它的完整性。保甲却是以数目来规定的,而且力求一律化的。把这保甲原则压上原有的地方自治单位,未免会发生格格不入的情形了。原来是一个单位的被分割了,原来是分别的单位被合并了,甚至东凑西拼,支离碎割,表面上的一律,造成实际上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