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毛泽东当年在西柏坡时就告诫中国共产党人进城后不要忘了艰苦奋斗、联系群众的教导一样,吴仁宝在华西村刚刚成为全国农村“首富”时就以自己的行动,为全村党员、干部立下一条又一条“规矩”,这些“规矩”其实是把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用老百姓能听得懂、理解得了的通俗话语,在村民和世人面前作出的庄严承诺——比如他早期所说的“三不”:不拿全村最高的工资、不住全村最好的房子、不拿全村最高的奖金。这“三不”是当年吴仁宝给自己立的“规矩”,几十年来他全做到了。而正是他的这份无形的榜样力量,如今在村里担任重要职务的吴仁宝的几位子女也都做到了。
2004年,他的二儿子按照承包责任书所规定的个人效益奖金近亿元,但吴仁宝的二儿子最后只拿了一个零头,几千万元奖金全部归到了集体。有人做过不完全的统计,仅吴仁宝一家,在这近5年中,光他们应得的个人效益奖金归给了集体的数额至少有两三亿元之多!华西村民知道,凭吴仁宝的能力和知名度,他完全可以将自己祖孙三代的整个家族迁移到“深圳上海”,或“漂洋过海”,但吴家26口人至今无一人不是留在村里的,而且现在连吴仁宝的外孙女婿也从日本留学回到了华西。